都市更新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11年度,1179號
TPBA,111,訴,1179,20240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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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1年度訴字第1179號
原 告 蘇庭鋒

訴訟代理人 蔡志揚律師
被 告 臺北市政府
代 表 人 蔣萬安
訴訟代理人 許偉恩

王沛慈
張雨新律師
參 加 人 雷耀榮

陳月娥

上列當事人間因都市更新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12年12月28日
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言詞辯論,
並定113年3月21日上午9時55分於本院第三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程
序,原告蘇庭鋒本人及聲請訴訟參加之陳月娥均應到庭,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5 日
審判長法 官 楊得君
法 官 李明益
法 官 高維駿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5 日
書記官 陳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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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