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票款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司執字,112年度,196950號
PCDV,112,司執,196950,20231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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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執字第196950號
債 權 人 興創有限合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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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中租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鳳龍

代 理 人 王宥程
債 務 人 許進忠即晉榮自助餐(統一編號: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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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理 由
一、按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不明者,由債務 人之住、居所、公務所、事務所、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強制執行法第7條第2項定有明文。次按強制執行之全部或 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應依債權人聲請或依職權以裁 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 法第28條第1項亦定有明文。
二、本件債權人請求查詢債務人勞保、郵局及集保資料,然未陳 報本院轄區有何執行標的,應執行標的物所在地不明。惟查 債務人之住所地係在新北市萬里區,有卷附戶役政資訊網站 查詢個人戶籍資料可稽,非在本院轄區,依強制執行法第7 條第2項之規定,自應由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管轄。茲債權人 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聲請強制執行,顯係違誤,爰依職權移送 上開法院。
三、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呂紹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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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租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