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民事),重上字,112年度,12號
KSHV,112,重上,12,20231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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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重上字第12號
上 訴 人 謝仲瑜


訴訟代理人 陳俊偉律師
被 上訴人 洪信田
訴訟代理人 黃俊嘉律師
陳秉宏律師
黃郁雯律師
吳龍建律師
被 上訴人 史佳穎


訴訟代理人 陳哲偉律師
鄭曉東律師
魏緒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5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周佳佩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5  日             書記官 蔡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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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