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優先承買權不存在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上字,112年度,342號
TPHV,112,上,342,20231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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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字第342號
上 訴 人 朱明龍
許柏榆
張月美
蕭進流
蘇曉倩
黃麗純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林宇文律師
複 代理人 張漢榮律師
被 上訴人 鄭清水
訴訟代理人 李銘洲律師
複 代理人 林貝珍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優先承買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 民事第十五庭
法 官 陳杰正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            書記官 林雅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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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