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重上字,109年度,906號
TPHV,109,重上,906,20231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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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上字第906號
上 訴 人 賴英俊

鍾羅翠苓
鍾雅芸
恒裕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鍾雅君



被 上訴 人 鄭錦秀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鄭錦秀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
件,對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7日本院109年度重上字第906號判決
,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上訴人應於收受本裁定正本五日內,補正委任律師或具律師資格之關係人為訴訟代理人之委任狀,並繳納第三審裁判費新臺幣柒拾柒萬柒仟伍佰貳拾捌元,如逾期不補正,即駁回其上訴。 理 由
一、按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但上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具有律師資格者,不在此限。上訴 人之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上訴人為 法人、中央或地方機關時,其所屬專任人員具有律師資格並 經法院認為適當者,亦得為第三審訴訟代理人。第1項但書 及第二項情形,應於提起上訴或委任時釋明之。上訴人未依 第1項、第2項規定委任訴訟代理人,或雖依第2項委任,法 院認為不適當者,第二審法院應定期先命補正。逾期未補正 ,亦未依第466條之2為聲請者,第二審法院應以上訴不合法 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定有明文。又計算上訴 利益,應就上訴聲明範圍內之訴訟標的,依起訴時之價額定 之。
二、上訴人不服本院109年度重上字第906號判決,於民國112年1 2月1日提起上訴,惟未委任律師或具律師資格之關係人為訴 訟代理人,亦未繳納裁判費。核本件上訴利益訴訟標的價額 為新臺幣(下同)5,753萬3,707元(即附表所示25筆土地之 勘估價格,見外放抗字影卷),應徵第三審裁判費77萬7,52 8元。茲命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正本5日內補正委任律師或具



律師資格關係人之委任狀及補繳上開裁判費,逾期未補正, 即駁回其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7  日 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周美雲
法 官 古振暉
法 官 汪曉君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如不服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千元。
命補正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7   日              書記官 戴伯勳
附表(單位:平方公尺):
編號 鄉鎮市區 重測前土地 重測後土地 段 小段 地號 面積 段 小段 地號 面積 ⒈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23-1 189 三和段 186 189.09 ⒉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23-2 849 三和段 448 852.03 ⒊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23-3 4,715 三和段 449 4,716.74 ⒋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24 3,354 三和段 453 3,356.10 ⒌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24-1 485 三和段 458 486.66 ⒍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24-4 13 三和段 457 13.22 ⒎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25-1 73 三和段 167 73.37 ⒏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25-2 126 三和段 166 126.31 ⒐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26 194 三和段 452 194.55 ⒑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27 4,302 三和段 450 4,303.23 ⒒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28 504 三和段 451 511.40 ⒓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29 359 三和段 180 365.34 ⒔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30 5,116 三和段 179 5,160.31 ⒕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31 44 三和段 171 44.44 ⒖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32 417 三和段 170 417.88 ⒗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33 213 三和段 172 214.32 ⒘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35 1,731 三和段 174 1,731.38 ⒙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37 514 三和段 177 515.55 ⒚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38 194 三和段 176 194.25 ⒛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39 1,052 三和段 175 1,055.97 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41 1,096 三和段 182 1,128.82 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43 107 三和段 185 109.86 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44 252 三和段 189 252.24 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88-1 11,106 三和段 184 11,156.30  新北市金山區 頂角段 倒照湖 591 24,349 三和段 169 24,44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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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恒裕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裕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