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通行權存在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上字,109年度,1381號
TPHV,109,上,1381,20231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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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上字第1381號

上 訴 人 林黃守美(兼林式琦承受訴訟人)

林宛姍(即林式琦承受訴訟人)

林來富(即林式琦承受訴訟人)

林來好(即林式琦承受訴訟人)

上列四人
訴訟代理人 林洛緯(即林式琦承受訴訟人)

林坤龍(即林式琦承受訴訟人)

上 訴 人 林洛緯(即林式琦承受訴訟人)

訴訟代理人 林坤龍(即林式琦承受訴訟人)

上 訴 人 林坤龍(即林式琦承受訴訟人)

訴訟代理人 林洛緯(即林式琦承受訴訟人)

上列六人
訴訟代理人 江松鶴律師
被上訴人 廖春暖(即廖學聰承受訴訟人)

廖春妃(即廖學聰承受訴訟人)

廖温(即廖學聰承受訴訟人)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葉民文律師

被上訴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法定代理人 蔡昇甫
訴訟代理人 吳東霖律師
何啟熏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
,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3年2月21日上午11時15分
在本院第11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張松鈞
法 官 許勻睿
法 官 李昆曄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 日

書記官 蕭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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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