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事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清字,112年度,93號
TNDV,112,消債清,93,2023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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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消債清字第93號
債 務 人 柯金長 住○○市○○區○○○○街000號

代 理 人 林志雄律師(法扶律師)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翁健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權 人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施俊吉
債 權 人 金陽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雨利
債 權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債 權 人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俊智
債 權 人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呂豫文
債 權 人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宋耀
債 權 人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何英明
債 權 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曹為實
債 權 人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平川秀一郎



債 權 人 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明新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柯金長於民國112年10月31日所提更生方案應不予認可。債務人柯金長自民國000年00月00日下午5時起開始清算程序,並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本件清算程序。
理 由
一、按更生方案未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59 條、第60條規定可決時,除有消債條例第12條、第64條規定 情形外,法院應以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消債條例第61條第1 項定有明文。次按更生方案無履行可能者,除有消債條例第 12條規定情形外,法院應以裁定不認可更生方案;債務人有 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依其收入及財產狀況 ,可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已盡力清償者,法院應以裁定認可更 生方案。惟其更生方案無履行可能者,法院不得為前項之認 可;法院裁定不認可更生方案時,應同時裁定開始清算程序 ;消債條例第63條第1項第8款、第64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 2款、第65條第1項亦有明定。
二、經查,本件債務人前因有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聲請經本院 以111年度消債更字第331號裁定於000年0月0日下午5時開始 更生程序,並由本院司法事務官以112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3 2號執行更生程序在案。嗣債務人於112年10月18日陳報以1 個月為1期,每期清償新臺幣(下同)3,279元,共計6年72 期,總清償金額23萬6,088元,占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 債權總額705萬7,869元之3.34%之更生方案到院。惟本院司 法事務官認債務人之胞弟尚有先順位之子女為扶養義務人, 不應將胞弟列入扶養對象而支出8,000元,且債務人胞弟名 下財產甚至高於債務人,債務人對其胞弟應無扶養必要等情 ,於112年10月19日發函通知債務人應重新調整更生方案, 債務人遂於112年10月31日具狀陳報將其對胞弟扶養費降為5 ,000元及提高清償金額為每期清償新臺幣(下同)6,832元 ,共計6年72期,總清償金額49萬1,904元,占已申報無擔保 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705萬7,869元之6.96%之更生方案(下 稱系爭更生方案)到院;嗣事務官於112年11月3日再度發函 通知債務人應重新調整更生方案,表示不宜將其對胞弟之扶 養費列入,建議每期至少清償9,024元後,債務人於112年11



月9日具狀表示已提出最大限度的還款金額,如未能認可前 已提出之更生方案,願轉為清算程序等語;本院司法事務官 即於112年11月13日將系爭更生方案予以公告,並發函通知 全體債權人就債務人所提之系爭更生方案以書面確答是否同 意,惟未經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之債權人過半數同意等 情,業據本院調取上開卷宗核閱屬實。基此,因系爭更生方 案未能依消債條例第59條、第60條規定獲得債權人之可決, 且債務人仍執意將胞弟扶養費列入更生方案中之支出,所提 更生方案償還比例僅達總債權額6.96%,難謂已盡力清償而 無從依消債條例第64條第1項規定逕予認可,則依消債條例 第61條第1項、第65條第1項規定,應裁定不認可更生方案, 並同時開始清算程序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清算程序,爰裁定如 主文所示。又本院參酌上開所述情形及本件清算程序之規模 ,為使債權人有受償之機會,認尚應有進行清算之實益,故 不依消債條例第85條第1項規定同時終止清算程序,併予說 明之。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 法 官 林勳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整。
本裁定已於000年0月0日下午5時公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書記官 黃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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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金陽信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新光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