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異議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執事聲字,112年度,479號
TPDV,112,執事聲,479,20231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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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執事聲字第479號
異 議 人
即 債權人 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木


相 對 人
即 債務人 顏中生
曾勝彥
上列當事人間,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70466號請求清償債務強
制執行事件,異議人就本院司法事務官於民國112年11月14日所
為之裁定(實為處分)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處分廢棄。
發回原司法事務官更為適當之處分。
理 由
一、按司法事務官處理事件所為之處分,與法院所為者有同一之 效力。當事人對於司法事務官處理事件所為之終局處分,得 於處分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 異議。司法事務官認前項異議有理由時,應另為適當之處分 ;認異議為無理由者,應送請法院裁定之。法院認第1項之 異議為有理由時,應為適當之裁定;認異議為無理由者,應 以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訟法第240條之3、第240條之4第1 項 至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此為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所準用。 查本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於民國112年11月14日,以112 年度司執字第170466號裁定(實為處分,下稱原處分),駁回 異議人有關向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查詢相對人保 險資料之聲請,異議人於收受該處分送達後10日內具狀提出 異議,司法事務官認其異議無理由而送請本院裁定,經核與 上開規定相合,合先敘明。
二、本件異議意旨略以:
異議人係因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限制,方無從提出相對人具體 投保業者之名稱、地址及證明文件,應難認係無正當理由而 不為必要之查報,從而,原處分駁回異議人有關向中華民國 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查詢相對人保險資料之聲請,於法應 有所違誤,爰聲明異議以求救濟等語。
三、得心證之理由:
 ㈠按強制執行程序如有債權人於執行程序中應為一定必要之行



為,無正當理由而不為,經執行法院再定期限命為該行為, 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為者,致不能進行時,執行法院得以裁 定駁回其強制執行之聲請,並於裁定確定後,撤銷已為之執 行處分,強制執行法第28條之1第1項第1款定有明文。所稱 債權人於執行程序中應為一定必要之行為,係指債權人不為 一定必要之行為,執行程序即不能進行者而言,惟必以債權 人無正當理由而不為,方得依上開規定使生失權效果。該一 定必要之行為,倘因執行法院依同法第19條規定為調查,亦 得達相同之目的時,在執行法院未為必要之調查而無效果前 ,尚難遽謂債權人係無正當理由而不為,致執行程序不能進 行,此有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字第1091號裁定意旨足資參 照。次按得以向壽險公會查詢投保人之人身保險資料,似僅 限於有親人亡故之民眾,而未開放予債權人申請查詢債務人 之投保紀錄。倘如是,能否認再抗告人基於債權人身分有自 行查知相對人具體投保何一人壽保險資料之可能?自滋疑義 。乃司事官未詳查細究,逕函知再抗告人補正相對人具體投 保業者之名稱、地址及證明文件,進而以其未盡查報之釋明 義務,駁回其向執行法院函詢壽險公會之聲請,尚嫌速斷, 此有最高法院110年度台抗字第184號裁定意旨足資參照。 ㈡查異議人就相對人確有投保商業保單等情,雖未能提出具體 之事證以為釋明,惟查,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 有關相對人是否確有投保商業保單等情,異議人應無從以債 權人之身分向保險公司進行調查;亦無從就國稅局所查得之 債務人稅務資料取得相關事證;另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 業公會申請「保險業通報作業資訊系統」查詢之辦理程序及 注意事項,已明確揭示:「債權債務關係查詢用途不符本會 建置通報資料之特定目的,本會不提供民事債權人申請民事 債務人投保記錄查詢服務。」等語,揆諸前開說明,應難認 異議人係無正當理由而未能提出相對人確有投保商業保單之 相關事證;原處分雖認為異議人應得就其他公開資訊取得相 對人投保之資料,然異議人縱得自公開資訊取得相對人之財 力相關資訊,惟是否得確實取得112年10月25日、112年11月 2日函文所命補正之相對人投保之保險公司、保險種類、保 險金額、證明文件等資訊,即有所疑義,自難據以認定異議 人係無正當理由而未依前開函文進行補正,從而,原處分駁 回異議人有關向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查詢相對人 保險資料之聲請,於法應有所違誤。
四、據上論結,原處分駁回異議人有關向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 同業公會查詢相對人保險資料之聲請,於法應有所違誤,從 而,異議人執前詞指摘原處分有所不當,求予廢棄等語,為



有理由,自應由本院將原處分廢棄,發回原司法事務官另為 適法之處理。
五、爰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9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雅瑩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
書記官 陳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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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