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2年度,3132號
TCDV,112,訴,3132,20231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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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3132號
原 告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衍茂
訴訟代理人 王東隆

被 告 林皇嘉即承崧工程行


林雅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被告之訴訟代理權有欠缺,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3年1月26日上午8時5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陳航代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   日 書記官 顏伶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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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