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12年度,10260號
TCDV,112,司票,10260,20231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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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票字第10260號
聲 請 人 呂瑋庭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翔勝不動產投資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
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聲請費新臺幣1,000元。
二、確認請求利率為年息百分之「十二」是否有誤?(因本票未
約定利率,以法定利率年息百分之六計算。)
三、陳報二張本票提示日為何?(因聲請事項記載自提示日起算
利息)。
四、提出「翔勝不動產投資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
」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
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五、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映彤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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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翔勝不動產投資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投資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