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2年度,35002號
TCDV,112,司促,35002,20231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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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促字第35002號
債 權 人 東升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江照猜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闕伯脩凱瑞企業社發支付命令,本院
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債務人為〝張瑞弘凱瑞企業社〞是否有誤?如有誤載
,請具狀更正;並提出凱瑞企業社之歷次變更商業登記
料。
㈡提出租用吊車契約書影本
㈢提出更正後支付命令聲請狀繕本6份(毋庸附證據資料,並
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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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東升起重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