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2年度,479號
PCDV,112,除,479,20231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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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479號
聲 請 人 紙碩包裝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識安


代 理 人 黃淑惠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432號公示催告在案。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2年10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7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謝依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7   日 書記官 邱雅珍
支票附表: 112年度除字第479號 編 號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新台幣) 支票號碼 備考 1 聯通紙器有限公司 彰化銀行林口分行 112年5月31日 366,130元 QN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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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紙碩包裝材料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聯通紙器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器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