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12年度,214號
PTDV,112,司拍,214,20231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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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拍字第214號
聲 請 人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莊惠明間請求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應於
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
特此裁定。
一、應補正之事項
請提出債務人霖月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法人登記資
料,或於主管機關設立登記資料,併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
謄本(記事欄不可省略)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5 日

司法事務官 郭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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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霖月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