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士林簡易庭(民事),士簡字,112年度,1174號
SLEV,112,士簡,1174,20231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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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士簡字第1174號
原 告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月琴
訴訟代理人 賴志勇
被 告 李蘭君琉顏翡語精品行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被告未合法送達,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一三年
一月二二日十四時四八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5  日
士林簡易庭法 官 王伯文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5  日
書記官 王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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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