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藥事法等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12年度,426號
MLDM,112,訴,426,20231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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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426號
公 訴 人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江杰穎



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
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12年12月14日下午2時30分
在本院第五法庭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9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郭世顏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呂 彧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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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