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12年度,470號
TNDV,112,消債更,470,20231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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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消債更字第470號
聲請人 李芯頤李映彤


代理人 李汶宜律師
上列聲請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正如理由二所示之資料及證明到院,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聲請人應補正之資料及證明:
(一)應提出聲請人子女「劉庭蓁」、「劉紫綺」之最新戶籍謄 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提出臺南市○○區○○段000○000○000地號土地第一類登記謄 本;上開土地如係聲請人繼承而來,應提出繼承系統表, 並陳報聲請人之應繼分。
(三)聲請人目前是否仍任職於遠鼎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公司如是,目前每月收入為何?應提出薪資轉帳存摺影本或工 作單位開立「最近六個月」之薪資單、薪資袋(需附有工 作單位章及負責人職章)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在職 證明書(應記載收入為多少)、收入切結書】。目前如無 工作,是否有其他收入(如:薪資、打零工或租金收益) ?如是,應說明工作收入情形,並提出證明文件。(四)應說明是否有從事直銷或有其他未登載於綜合所得稅各類 所得資料清單之兼職收入兼職工作?如是,應說明工作收 入情形,即使為臨時工亦請詳加說明工作內容為何?於何 處工作?受雇於何人?雇主(或工頭)連絡方式?每日薪 資多少?每月約可領得工資多少?並提出相關薪資證明。(五)應說明「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是否有領取政府發給之 保險金、社會津貼、中低收入戶補助等各項政府補助、其 他任何機構之補助或保險金?若有,應說明其期間及金額 ,並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受補助存摺影本、補助款申 請書函等)。
三、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正,如逾期未補正, 則駁回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消債法庭
法 官 王 獻 楠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謝 明 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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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遠鼎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遠鼎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鼎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公司台南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南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