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藥事法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12年度,924號
TNDM,112,訴,924,20231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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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924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楊文斐



被告楊文斐因違反藥事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
字第25854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被告所涉之轉讓禁藥
罪嫌,是否有因被告供出毒品來源,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部分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為保護被告權利,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
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15時30分在本院第3法庭行審理程序,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謝 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
附繕本)
書記官 周怡青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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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