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消債職聲免字,112年度,125號
TYDV,112,消債職聲免,125,20231124,1

1/1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125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王三進
代 理 人 黃智謙律師(法律扶助律師)
上列當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免責,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王三進應予免責。
理 由
一、按法院為終止或終結清算程序之裁定確定後,除別有規定外 ,應以裁定免除債務人之債務,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 消債條例)第132條定有明文。次按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 後,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扣除自 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之數額後仍有餘額, 而普通債權人之分配總額低於債務人聲請清算前二年間,可 處分所得扣除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之數 額者,法院應為不免責之裁定。但債務人證明經普通債權人 全體同意者,不在此限;債務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 院應為不免責之裁定。但債務人證明經普通債權人全體同意 者,不在此限:㈠七年內曾依破產法或本條例規定受免責。㈡ 隱匿、毀損應屬清算財團之財產,或為其他不利於債權人之 處分。㈢捏造債務或承認不真實之債務。㈣聲請清算前二年內 ,因消費奢侈商品或服務、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所支出之 總額逾該期間可處分所得扣除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 要生活費用之半數,或所負債務之總額逾聲請清算時無擔保 及無優先權債務之半數,而生開始清算之原因。㈤於清算聲 請前一年內,已有清算之原因,而隱瞞其事實,使他人與之 為交易致生損害。㈥明知已有清算原因之事實,非基於本人 之義務,而以特別利於債權人中之一人或數人為目的,提供 擔保或消滅債務。㈦隱匿、毀棄、偽造或變造帳簿或其他會 計文件之全部或一部,致其財產之狀況不真確。㈧故意於財 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為不實之記載,或有其他故意違反本條 例所定義務之行為,消債條例第133條、第 134條亦定有明 文。
二、經查:
㈠本件聲請人即債務人於民國110年10月14日向本院聲請調解 ,於調解不成立後聲請清算,經本院以110年度消債清字 第174號裁定(下稱系爭裁定)自000年0月00日下午5時起 開始清算,並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本件清算程序,於程序進 行中,債務人名下有1輛103年出廠之汽車,已逾財政部公



告之固定資產使用年限,認無變價實益而不具清算價值, 應返還予債務人;英屬百慕達友邦人壽股份有限公司保 單1份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保單2份,保單價值共計新 臺幣(下同)6萬3,252元,扣除郵務費用602元後,餘6萬 2,650元業經債務人聲請由本院辦理解約分配完畢,並於1 12年7月11日以111年度司執消債清第36號裁定終止清算程 序確定在案等情,業經本院依職權調閱上開卷宗核閱無訛 ,堪予認定。
㈡債務人開始清算程序後,聲請人自陳其以開計程車維生, 每月薪資約2萬元,有收入切結書、勞工被保險人投保資 料表暨明細、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在卷可稽(見調解卷 第15-17頁、司執消債清卷第97頁),堪信為真實。是以 聲請人目前每月收入應以2萬元列計,扣除112年桃園市每 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即1萬9,172元後,尚有餘額828元 。而債務人聲請清算前2年(即108年10月至110年9月)可 處分之所得,依聲請人於調解時提出之收入切結書所示( 調解卷第15頁),其於108年10月至110年9月均以開計程 車維生,每月薪資約2萬元,故聲請人聲請清算前2年所得 收入應為48萬元(計算式:2萬元×24月=48萬元),扣除 系爭裁定認定之必要生活費用1萬8,337元後,尚有餘額3 萬9,912元(計算式:48萬元-1萬8,337元×24個月=3萬9,9 12元)。又本件普通債權人於系爭裁定清算確定後,於該 清算執行程序中已獲分配總額6萬2,650元,是依消債條例 第133條規定,認聲請人應無消債條例第133條所規定不免 責事由存在。
㈢消債條例關於清算程序係以免責主義為原則,不免責為例 外,然債權人雖有表示不同意債務人免責,惟未能提出債 務人具有消債條例第134條各款所定不免責事由之相關證 據,本院亦查無債務人有何消債條例第134條所列各款之 不免責事由,自難認債務人有何消債條例第134條應為不 免責裁定之情形。
三、綜上所述,本件債務人經法院為終止清算程序之裁定確定, 既無消債條例第133條或第134條各款所定之不應免責情形存 在,揆諸首揭說明,應以裁定免除債務人之債務,爰裁定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4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容蓉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7  日 書記官 張禕行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