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12年度,4843號
PCDM,112,簡,4843,20231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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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2年度簡字第4843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佐政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
決處刑(112年度毒偵字第2543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陳佐政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法條,除下列事項應予補充、 更正外,其餘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 載:
 ㈠犯罪事實欄一、倒數第4行至第6行所載「於112年4月5日為警 採尿時回溯96小時內之某時,在不詳地點,以不詳方式」, 應更正為「於112年4月4日某時許,在其位於新北市新莊區 某友人之住處內,以將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置於玻璃球 內用火燒烤再吸食其煙霧之方式」。
 ㈡證據部分補充「被告陳佐政於民國112年11月22日本院準備程 序中之自白」。
 ㈢應適用法條欄補充「被告施用第二級毒品前之持有第二級毒 品低度行為,為其施用第二級毒品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 論罪」。
二、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被告陳佐政前因施用毒品 案件經送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及法院科刑判決後,仍不能戒 除毒癮,再次漠視法令禁制而犯本罪,顯見其戒除毒癮之意 志未堅,惟念其施用毒品所生危害,實以自戕身心健康為主 ,對於他人法益尚無具體危害,及施用毒品者均有相當程度 之成癮性與心理依賴,其犯罪心態與一般刑事犯罪之本質並 不相同,應側重適當之醫學治療及心理矯治為宜,兼衡其前 科素行、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智識程度、經濟狀況等 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 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 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周欣蓓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刑事第二十七庭 法 官 潘 長 生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張 槿 慧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2年度毒偵字第2543號
  被   告 陳佐政 男 61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市○○區○○路000巷0弄0號5             樓
            居新北市○○區○○路000巷0號5樓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敘述犯罪事實、證據並所犯法條如下:    犯罪事實
一、陳佐政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依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 毒聲字第2578號裁定送觀察、勒戒後,認有繼續施用毒品之 傾向,再依同法院以111年度毒聲字第877號裁定令入戒治處 所施以強制戒治,嗣於民國112年2月24日停止戒治釋放出所 ,並經本署檢察官以112年度戒毒偵字第55號為不起訴處分 確定。詎其不知悔改,於前次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執行完 畢釋放後3年內,復基於施用第二級毒品之犯意,於112年4 月5日為警採尿時回溯96小時內之某時,在不詳地點,以不 詳方式,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1次。嗣於112年4月5 日,在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經警徵得 其同意採集其尿液送驗,檢驗結果呈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 命陽性反應。
二、案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被告陳佐政經本署傳喚未到庭,而被告於警詢時矢口否認上 揭施用毒品犯行,惟查,被告之尿液經警於上揭時、地採集 送驗,檢驗結果呈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乙情, 有自願受採尿同意書、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偵辦毒品案件尿液檢



體委驗單、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000年0月00 日出具之濫用藥物檢驗報告(尿液檢體編號:165877號)各1 份附卷可稽,故被告所辯顯不足採,是其施用毒品犯嫌應堪 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項之施用第 二級毒品罪嫌。
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3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 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30  日 檢 察 官 周欣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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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