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人因損害賠償事件,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簡易庭108年度店簡字第1250號民事判決有違憲疑義,及不服憲法法庭112年審裁字第1728號裁定,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審裁字,112年度,1881號
JCCC,112,審裁,1881,2023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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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