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111年度訴字第93號原 告 黃豊茂 被 告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大寮地政事務所代 表 人 林世松 訴訟代理人 張立鯤 陳建文 許伯祺 上列當事人間更正土地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23 日 法官 曾 宏 揚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23 日 書記官 林 幸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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