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1年度訴字第210號
原 告 吳明良
陽至彬
王俊雄
林慧瓊
吳文俊
王瑞霖
王寶崇
王仁宗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蕭聖澄 律師
複 代理 人 洪嘉呈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代 表 人 陳冠福
訴訟代理人 林川田
陳啟城
唐瑤茹
參 加 人 高雄市第87期湖內區普濟自辦市地重劃會
代 表 人 沈俊龍
訴訟代理人 蘇文斌 律師
許婉慧 律師
方彥博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土地重劃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7 日 法官 曾 宏 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8 日
書記官 林 幸 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