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抗字第116號
抗 告 人 賴建東 住○○市○區○○里○○街00號
賴建佑
賴伶雅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謝慧君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對於中華
民國112年8月21日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核定訴訟標的價額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399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廢棄。
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3,102,680元。抗告訴訟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相對人於原審對抗告人提起本件分割共有物 訴訟(111年度訴字第399號),抗告人對於原審判決不服, 而提起上訴,原審未依相對人起訴時之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第 二審訴訟費用,而以抗告人即上訴人3人之上訴利益(即抗 告人3人之持分面積乘以公告現值)為計算基礎,於法不合 ,為此請求廢棄原裁定等語。
二、按訴訟標的之價額,由法院核定;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 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 所有之利益為準,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第1項、第2項定有 明文。又請求分割共有物之訴,其訴訟標的價額之計算,依 同法第77條之11之規定,以原告在第一審起訴時因分割所受 利益之客觀價額為準,此種事件上訴時,其訴訟標的價額及 上訴利益額,亦以此為準,不因被告或原告提起上訴而有異 ,亦不因上訴人之應有部分價額而不同(最高法院110年度 台抗字第691號裁定要旨參照)。
三、本件相對人就坐落雲林縣○○鄉○○○段000之00、000之00、000 之、000之00、000之、000之0、000之00、000之00地號土地 (下合稱系爭土地)向原法院提起分割共有物之訴,經原法 院於民國112年7月31日判決後,抗告人聲明不服而提起上訴 ,依上開說明,抗告人之上訴利益應以相對人起訴時之訴訟 標的價額核定,即新臺幣(下同)3,102,680元【計算式如 附表所示】,有系爭土地之土地建物查詢資料在卷可佐(原 審卷一第119-141頁)。準此,本件上訴之訴訟標的價額應 核定為3,102,680元,原裁定核定為4,629,113元,即有未合 。抗告意旨指摘本件上訴之訴訟標的價額應核定為3,105,68
0元等語,雖與本院上開計算不符,但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 為職權事項,原裁定之核定既有不當,仍應由本院予以廢棄 ,並裁定如主文第2項所示。另原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 額部分既經本院廢棄,則原裁定關於命補繳裁判費部分即失 其依附,應待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確定後,重新命抗告人補繳 ,附此說明。
四、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有理由,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3 日 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黃瑪玲
法 官 郭貞秀
法 官 黃聖涵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除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外,不得再抗告。如提再抗告,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須附繕本),並繳納再抗告費新臺幣一千元。
提起再抗告應委任律師或具有律師資格之人之委任狀;委任有律師資格者,另應附具律師資格證書及釋明委任人與受任人有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第1項但書或第2項所定關係之釋明文書影本。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3 日
書記官 徐振玉
【附註】
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2項準用同法第466條之1第1、2項規定:
⑴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但上 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具有律師資格者,不在此限。⑵上訴人之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上訴人 為法人、中央或地方機關時,其所屬專任人員具有律師資格並 經法院認為適當者,亦得為第三審訴訟代理人。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2第1項:
上訴人無資力委任訴訟代理人者,得依訴訟救助之規定,聲請 第三審法院為之選任律師為其訴訟代理人。
附表:
(相對人起訴時之每筆土地之訴訟標的價額:單位新臺幣,元以下四捨五入)
編號 不動產地號 111年1月之公告土地現值 (每平方公尺) 面積 (平方公尺) 權利範圍 計算式:公告土地現值×面積×權利範圍 1 雲林縣○○鄉○○○段00000地號 9,100元 202.00 1/12 153,183元 2 雲林縣○○鄉○○○段000000地號 9,100元 34.00 1/12 25,783元 3 雲林縣○○鄉○○○段000000地號 9,100元 188.00 1/12 142,567元 4 雲林縣○○鄉○○○段000000地號 9,100元 2.00 1/12 1,517元 5 雲林縣○○鄉○○○段00000地號 9,100元 854.0 1/12 647,617元 6 雲林縣○○鄉○○○段00000地號 9,111元 191.0 1/12 145,017元 7 雲林縣○○鄉○○○段000000地號 9,333元 2,547.00 1/12 1,980,929元 8 雲林縣○○鄉○○○段000000地號 9,100元 8.00 1/12 6,067元 合計價額 3,102,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