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債權存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4年度,3557號
TPDV,94,訴,3557,20051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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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訴字第3557號
原   告 欣瑞碁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林明正律師
複 代理人 陳伊甄律師
      吳忠勇律師
被   告 台北市市場管理處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蔡正廷律師
被   告 金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樓
法定代理人 甲○○
            樓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債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三時十五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行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94  年  11  月  9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姜悌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4  年  11  月  9   日       書記官 蔡炎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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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金鋼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欣瑞碁建材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瑞碁建材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