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交保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聲字,112年度,3196號
PCDM,112,聲,3196,2023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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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3196號
聲請人即
選任辯護人 張珉瑄律師
被 告 蔣立宏



選任辯護人 李亦庭律師
陳郁芳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詐欺案件(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050號),聲
請具保停止羈押、解除禁止接見,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蔣立宏(下稱被告)就詐騙本案告訴人 陳慧如一事已坦承不諱,相關事證亦明確,而本案並無證據 顯示被告認識「小黃」,並進而與之共同謀議詐騙告訴人, 為此聲請交保或解除禁止接見等語。
二、按被告及得為其輔佐人之人或辯護人,得隨時具保,向法院 聲請停止羈押,刑事訴訟法第110條第1項定有明文。應否准 許停止羈押之聲請,除有刑事訴訟法第114條各款所列情形 之一不得駁回者外,自應檢視當初羈押被告之原因、必要性 是否繼續存在進行論斷。而法院對被告執行之羈押,本質上 係為使訴訟程序得以順利進行或為保全證據或為保全對被告 刑罰之執行之目的,而對被告所實施之剝奪人身自由之強制 處分,是對被告有無羈押之必要,當由法院以上述羈押之目 的,依職權為目的性之裁量為其裁量標準,如就客觀情事觀 察,法院羈押裁定,無明顯違反比例原則,即難謂有何違法 或不當可言。被告有無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許由法院斟酌訴 訟進行程序及其他一切情事而為認定(最高法院109年度台 抗字第64號裁定意旨參照)。是被告經執行羈押後,有無繼 續羈押之必要,應以原執行羈押之原因是否依然存在為依 據,並由法院參酌個案情況,依訴訟進行程度及其他一切情 事而為認定,此乃法律所賦予法院之職權,故受羈押之被告 除確有刑事訴訟法第114條所列情形之一,經具保聲請停止 羈押不得駁回者外,如以其他原因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其應 否准許,事實審法院自有認定裁量之權。
三、經查:
㈠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本院訊問後,被告僅坦承部分犯行,然



有其等之供述、告訴人之指訴,及卷證資料可佐,足認其涉 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 ,嫌疑重大。被告與共同被告白偉亨所供相互歧異,本案尚 有諸多疑點待調查釐清,有事實足認為有串供之虞。另依卷 內事證,尚有其他被害人遭被告等人共同詐騙,足認被告有 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權衡被告涉案情節、其犯行對社會 秩序與公共利益可能造成之危害程度、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 效行使與其之人身自由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以及保全 接受審判之必要,為使後續訴訟程序得以順利進行,認無從 以具保、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強制處分方式確保之,認有 羈押之必要,本院於民國112年9月1日裁定羈押3月並禁止接 見、通信在案,有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050號卷宗可考。 ㈡聲請人固以前開事由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解除禁止接見,然 查:
 ⒈被告犯罪嫌疑重大:
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僅坦認與白偉亨共同詐騙告訴人乙情,然 依告訴人指訴及卷附證據,足認被告涉犯本案加重詐欺罪, 嫌疑重大。
 ⒉被告有勾串、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
  被告與白偉亨所供相互歧異、且與告訴人指訴不符,其2人 為脫免己身或他人之刑責,有可能互相勾串或影響共犯、證 人陳述之真實性,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之虞。又依卷內事證 顯示尚有其他被害人遭到被告等人共同詐騙,是被告有反覆 實施同一犯罪之虞。
 ⒊被告仍有羈押之必要性,且符合比例原則,並應予禁止接見 、通信:
本院衡量被告涉案情節、其犯行對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可能 造成之危害程度、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與被告人身自 由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以及保全被告接受審判之必 要,為使後續訴訟程序得以順利進行,認無從以具保等侵害 較小之強制處分方式確保將來追訴、審判程序之順利進行, 是認仍有羈押之必要性,且符合比例原則。又因被告有串供 之虞,已如上述,自仍有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⒋被告所涉罪名為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最重本刑7年以下 有期徒刑之罪;被告為男性,現未罹疾病。是核被告無本法 第114條所定各款要件之情,堪以認定。
四、綜上所述,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 罪,犯罪嫌疑重大,本院前以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 款、第101條之1第1項第7款之規定裁准羈押之原因仍舊存在 ,且有繼續羈押之必要,並應予禁止接見、通信,被告亦無



刑事訴訟法第114條所定不得駁回具保聲請之事由。從而, 本件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解除禁止接見,為無理由,應予駁 回。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5   日 刑事第十一庭 法 官 簡方毅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李宥寬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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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