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2年度,171號
CHDV,112,除,171,20231030,1

1/1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171號
聲 請 人 陳宛宜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257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8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30  日 民事庭法官 洪堯讚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30  日   書記官 莊何江

支票附表: 112年度除字第000171號 編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號 暨負責人 (新臺幣) 001 陳宛宜 彰化第一信用合作社中華分社 111年10月10日 40,000元 SA0000000 002 陳宛宜 彰化第一信用合作社中華分社 111年11月10日 40,000元 SA0000000 003 陳宛宜 彰化第一信用合作社中華分社 111年12月10日 40,000元 SA0000000 004 陳宛宜 彰化第一信用合作社中華分社 112年1月10日 40,000元 SA0000000 005 陳宛宜 彰化第一信用合作社中華分社 112年2月10日 40,000元 SA0000000 006 陳宛宜 彰化第一信用合作社中華分社 112年3月10日 40,000元 SA0000000 007 陳宛宜 彰化第一信用合作社中華分社 112年4月10日 40,000元 SA0000000 008 陳宛宜 彰化第一信用合作社中華分社 112年5月10日 40,000元 SA0000000 009 陳宛宜 彰化第一信用合作社中華分社 112年6月10日 40,000元 SA0000000 010 陳宛宜 彰化第一信用合作社中華分社 112年7月10日 40,000元 SA0000000 011 陳宛宜 彰化第一信用合作社中華分社 112年8月10日 40,000元 SA0000000 012 陳宛宜 彰化第一信用合作社中華分社 112年9月10日 40,000元 SA0000000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