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司執字,112年度,102903號
KSDV,112,司執,102903,20230901,1

1/1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執字第102903號
債 權 人 許鶴騰
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

債 務 人 神斧工程有限公司
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

兼法定代理 李文祥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理 由
一、強制執行由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 管轄。強制執行法第7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依同法第30條之 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強制執行之全部或一部 ,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應依債權人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 送於其管轄法院。
二、債權人聲請本院執行債務人李文祥於第三人臺灣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左營分公司處之存款債權,惟依其聲請狀所提供的資 料顯示,前開第三人址設於高雄市○○區○○○路00號。依上開 規定,本件應屬臺灣橋頭地方法院管轄。債權人向無管轄權 之本院聲請強制執行,顯屬有誤,爰裁定如主文。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張秉欽

1/1頁


參考資料
神斧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左營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