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處分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民事),抗字,112年度,205號
KSHV,112,抗,205,20230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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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抗字第205號
抗 告 人 林士哲
張意翎
相 對 人 楊喻閎
上列當事人間假處分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2 年7 月17日臺灣
高雄地方法院112 年度全字第105 號民事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
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抗告費用由抗告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抗告為受裁定之當事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對於裁定聲明不 服之救濟方法,必須原裁定對其不利,始得為之;如原裁定 對其並無不利,自無許其提起抗告之餘地,即無抗告利益存 在(最高法院78年度台抗字第10號裁定意旨參照)。查相對 人依民事訴訟法第532條規定,聲請禁止抗告人對車牌號碼0 000-00號自小客車(下稱系爭車輛)為移轉、讓與、設定抵 押權及其他一切處分行為,原裁定認抗告人林士哲已非車輛 之所有權人,駁回相對人此部分聲請,原裁定對於林士哲即 無不利益可言,林士哲對於原裁定提起抗告,自無抗告利益 ,而屬不合法,應予駁回
二、抗告人張意翎之抗告意旨略以:林士哲因無力清償系爭車輛 貸款,由第三人即張意翎之母清償,林士哲乃將該車輛以買 賣為原因移轉登記與張意翎林士哲與相對人之債權債務關 係不及於張意翎,相對人自不得對張意翎聲請假處分,原裁 定應予廢棄等語。為此,爰依法提起抗告,求予廢棄原裁定 ,駁回相對人之聲請等語。
三、按債權人就金錢以外之請求,因請求標的之現狀變更,有日 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強制執行之虞,欲保全強制執行者 ,得聲請假處分,民事訴訟法第532 條定有明文。又假處分 僅為保全強制執行方法之一種,故苟合於上開假處分條件, 並經債權人釋明請求及假處分原因存在,法院即得為准許假 處分之裁定。至於主張之實體上理由,是否正當,乃屬本案 問題,非假處分裁判中所能解決。又所謂釋明者,係使法院 就某事實之存否,得到大致為正當之心證為已足,與證明係 當事人提出之證據方法,足使法院產生堅強心證,可以確信 其主張為真實者,尚有不同。
四、經查:
㈠關於假處分之請求部分:




  相對人主張林士哲積欠借款新臺幣(下同)441萬0629元未 償,多次聯絡林士哲出面處理,均置之不理。林士哲除於民 國112年3月24日以夫妻贈與為登記原因,將其名下不動產之 所有權移轉登記予其配偶即抗告人張意翎,相對人已對抗告 人提起撤銷贈與並塗銷該不動產移轉登記等事件,經原法院 以112年度審訴字517號事件(下稱本案訴訟)受理在案。林 士哲復於112年5月12日將原屬其所有系爭車輛移轉登記為張 意翎所有並使之取得等情,業據提出本案訴訟民事擴張訴之 聲明聲請狀、原法院112年度司票字第3665號裁定暨確定證 明書、本票影本、系爭車輛行車執照為證(原法院卷第7至1 7頁、第37至44頁),堪認相對人就本件假處分之請求,已 有相當釋明。
 ㈡關於假處分之原因部分:
  相對人就其主張假處分之原因,除援引前開證物外,並提出  林士哲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監理單位異動查詢 (原法院卷第45頁、第49頁)。依監理單位異動查詢顯示, 林士哲將車輛車主移轉登記予張意翎之時點為112年5月12日 ,係於相對人請求原法院核發本票裁定及提起本案訴訟之後 ,堪認林士哲未對相對人清償前開債務前,除將所有不動產 以夫妻贈與之原因,移轉登記至張意翎名下之情外,復將上 該車輛移轉與張意翎,則以張意翎目前登記為車輛之車主並 管領該車輛,有隨時將車輛移轉所有權、設定負擔及為其他 一切處分行為之權能;易言之,張意翎不無將車輛之所有權 移轉他人,藉以脫免相對人對其為強制執行之可能,則相對 人就其聲請假處分所欲保全強制執行之請求,日後即有因請 求標的之現狀變更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堪認相 對人對於假處分之原因已有釋明,雖其釋明尚有不足,惟其 既陳明願供擔保以補釋明之不足,本院認其釋明之欠缺,得 以擔保補其釋明之不足,是相對人聲請供擔保為假處分,自 應准許。
㈢至張意翎林士哲無力清償系爭車輛之貸款,乃由其母清償 ,林士哲乃將該車輛以買賣為原因移轉登記與張意翎云云, 核屬相對人起訴主張之實體上請求是否有理由之事項,揆諸 前揭說明,非本件假處分之保全程序所得審究。從而,原裁 定准許相對人之聲請,核無違誤,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 ,聲明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據上論結,本件林士哲之抗告為不合法,張意翎之抗告為無 理由,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7  日 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許明進
                法 官 蔣志宗
法 官 張維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再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7  日                  書記官 黃璽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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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