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貨款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民事),上易字,112年度,53號
TNHV,112,上易,53,20230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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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易字第53號
上 訴 人 瑞陞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德源
訴訟代理人 黃均熙律師
陳羿蓁律師
被上訴人 青鋼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元籐
訴訟代理人 林世勳律師
蔡長勛律師
謝溦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5   日        民事第四庭 受命法官 莊俊華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5   日
書 記 官 楊宗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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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青鋼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瑞陞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