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退休金差額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勞上易字,112年度,92號
TPHV,112,勞上易,92,20230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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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勞上易字第92號
附帶上訴
即被上訴人 黃明仁
鄭吉
周志誠
陳錦銅
王天本
林聰裕
游火川
賴源淵
林義欽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商桓朧律師
附帶被上訴
人即上訴人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文生
訴訟代理人 趙偉程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退休金差額事件,附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
國112年4月28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勞訴字第74號第一審
判決提起附帶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附帶上訴駁回。
附帶上訴訴訟費用由附帶上訴人負擔。
理 由
一、向第二審法院上訴,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6規定,徵收 裁判費,此為上訴必須具備之程式。上訴不合程式或有其他 不合法之情形而可以補正者,原第一審法院應定期間命其補 正,如不於期間內補正,應以裁定駁回之。上訴不合法者, 第二審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 應定期間先命補正。上訴不合法之情形,已經原第一審法院 定期間命其補正而未補正者,得不行前項但書之程序。民事 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第444條分別定有明文。又上訴人有 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或依書狀上之記載可認其明知上訴要件 有欠缺者,法院得不行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及第444條 第1項但書之程序。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9條亦有明文。二、查,本件附帶上訴人於原審起訴請求附帶被上訴人應各給付  附帶上訴人如附表「應補發舊制年資結清金額」欄所示金額  ,及各自如附表「附帶上訴人請求之利息起算日」欄所示日



期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經原審為附帶 上訴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之判決,即判命附帶被上訴人應 各給付附帶上訴人如附表「應補發舊制年資結清金額」欄所 示金額,並駁回附帶上訴人其餘之訴。嗣附帶被上訴人就其 敗訴部分提起上訴後,附帶上訴人於本院提起附帶上訴,請 求附帶被上訴人應各給付附帶上訴人自如附表「附帶上訴人 請求之利息起算日」欄所示日期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5%計算之利息(見本院卷第103頁至第109頁),惟迄今仍未 據繳納裁判費,此有本院裁判費或訴狀查詢表附卷可稽(見 本院卷第123頁)。依前開規定,本件附帶上訴人既已委請 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提起附帶上訴,且未據繳納裁判費,本院 自無庸裁定命附帶上訴人補正。從而,附帶上訴人提起本件 附帶上訴不合法定程式,應予駁回。
三、據上論結,本件附帶上訴為不合法,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4   日 勞動法庭
審判長法 官 何君豪
法 官 邱靜琪
法 官 高明德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4   日 書記官 郭彥琪
               
附表:   
編號 姓名 工作年資 起算日期 (民國) 服務年資 訖算日期 (民國) 舊制年資 結清日期 (民國) 舊制結清基數 平均兼任 司機加給 (新臺幣/元) 應補發舊制年資 結清金額 (新臺幣/元) 附帶上訴人請 求之利息起算日(民國) 1 黃明仁 - - 109.07.01 勞動基準法施行前 - 結清前 3個月 - 118,363 109.8.1 77.09.21 99.05.31 勞動基準法施行後 37 結清前 6個月 3,199 2 鄭吉鐘 69.04.15 73.07.31 109.07.01 勞動基準法施行前 8.6667 結清前 3個月 3,590 161,550 109.8.1 73.08.01 98.10.31 勞動基準法施行後 36.3333 結清前 6個月 3,590 3 周志誠 72.07.25 73.07.31 109.07.01 勞動基準法施行前 2.1667 結清前 3個月 3,199 134,358 109.8.1 73.08.01 99.05.31 勞動基準法施行後 39.8333 結清前 6個月 3,199 4 陳錦銅 68.01.01 73.07.31 109.07.01 勞動基準法施行前 11.1667 結清前 3個月 2,393 94,186 109.8.1 73.08.01 97.06.30 勞動基準法施行後 33.8333 結清前 6個月 1,994 5 王天本 70.02.22 73.07.31 109.07.01 勞動基準法施行前 7 結清前 3個月 4,266 189,837 109.8.1 73.08.01 99.05.31 勞動基準法施行後 37.5 結清前 6個月 4,266 6 林聰裕 - - 109.07.01 勞動基準法施行前 - 結清前 3個月 - 124,761 109.8.1 75.10.19 99.05.31 勞動基準法施行後 39 結清前 6個月 3,199 7 游火川 66.12.27 73.07.31 109.07.01 勞動基準法施行前 13.3333 結清前 3個月 2,133 95,985 109.8.1 73.08.01 96.06.30 勞動基準法施行後 31.6667 結清前 6個月 2,133 8 賴源淵 69.05.01 73.07.31 109.07.01 勞動基準法施行前 8.5 結清前 3個月 3,199 143,955 109.8.1 73.08.01 98.10.31 勞動基準法施行後 36.5 結清前 6個月 3,199 9 林義欽 - - 109.07.01 勞動基準法施行前 - 結清前 3個月 - 78,921 109.8.1 77.11.21 99.05.31 勞動基準法施行後 37 結清前 6個月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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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