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抗字,112年度,1688號
TPHM,112,抗,1688,20230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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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抗字第1688號
抗 告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楊朝森
受 刑 人 呂學豪



上列抗告人因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
華民國112年8月29日裁定(112年度聲字第2619號),提起抗告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理 由
一、原裁定意旨略以:受刑人呂學豪所犯原裁定附表(下稱附表 )所示各罪,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在案,附表編號1之罪得 易科罰金,係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與附表編號2之罪一併聲 請定應執行刑,合於刑法第50條第2項規定,附表編號2之6 罪業經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6年10月確定,審酌外部界限及 內部界限,兼衡犯罪時間接近、侵害法益及犯罪型態相近及 限制加重原則,酌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8月。固非無見。二、惟查:
 ㈠數罪併罰之案件,於審判中,現雖有科刑辯論之機制,惟尚 未判決被告有罪,亦未宣告其刑度前,關於定應執行刑之事 項,欲要求檢察官、被告或其辯護人為充分辯論,盡攻防之 能事,事實上有其困難。行為人所犯數罪,或因犯罪時間之 先後或因偵查、審判程序進行速度之不同,或部分犯罪經上 訴而於不同審級確定,致有二裁判以上,分別確定,合於數 罪併罰之要件,依刑法第53條、第54條應依同法第51條第5 款至第7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項規定僅檢察官得向法院聲請,惟定應執行刑,不僅 攸關國家刑罰權之行使,於受刑人之權益亦有重大影響,除 顯無必要或有急迫情形外,法院於裁定前,允宜予受刑人以 言詞、書面或其他適當方式陳述意見之機會,程序保障更加 周全,此已為本院一致之見解。又所謂顯無必要,係指「聲 請有程序上不合法或無理由而應逕予駁回」、「依現有卷證 或經調取前案卷證已可得知受刑人對定刑之意見」、「定刑 之可能刑度顯屬輕微(例如非鉅額之罰金、得易科罰金之拘 役,依受刑人之經濟狀況負擔無虞者)」等情形,甚或包括 在特定個案中,因受限於定應執行刑外部界限、內部界限後 ,刑度已幾無裁量空間等欠缺陳述意見實益者而言。



㈡本件受刑人所犯附表各罪,先後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判處附 表所示之刑,分別確定在案,附表編號2之6罪犯罪時間均在 附表編號1之罪判決確定前,且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就附表 編號1得易科罰金罪與其餘不得易科罰金之罪聲請合併定刑 等節,有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依102年1月23日修正之刑法第 50條調查受刑人是否聲請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各該刑事判決 書及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考,原審法院審核卷證結果 ,認檢察官之聲請核屬正當,而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 ,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酌定應執行之刑有期徒 刑6年8月,並說明因附表所示案件案情單純,附表編號2之6 罪已曾衡量情節後就執行刑為適當之酌定,故顯無必要再命 受刑人陳述意見等旨。經本院審核全卷,未見原審有提解受 刑人到庭,或以函文、遠距視訊等方式,使受刑人就刑度有 表達意見之機會,即就本案攸關國家刑罰權行使,於受刑人 權益有重大影響之定應執行刑案件逕為裁定。考量本案定執 行刑之外部界限為有期徒刑3年以上、7年(附表編號2之6罪 業經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6年10月確定)以下,法院於外部 界限範圍內可裁量刑期幅度高達有期徒刑4年,對受刑人之 權益影響甚深。而附表編號2之6罪雖係經同一判決定應執行 刑,但本件係再與他罪合併定應執行刑,此與附表編號2所 示6罪之定刑是否曾予受刑人陳述意見機會,係屬二事,尚 不能遽稱受刑人之權益已獲保障而無再予表達意見機會之必 要。且原審復未敘明究有何急迫情事存在,以致不及以言詞 、書面或其他適當方式給予受刑人陳述意見機會。是原審裁 定執上情認顯無必要再使受刑人陳述意見,即逕予裁定,難 謂允當。至所謂定刑之內部界限,係指法院於定執行刑時, 需受法秩序理念規範之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責罰相當原則 等自由裁量權之內部抽象價值要求支配,以使量刑得宜、罰 當其責,俾符合法律授予裁量權之目的。抗告理由謂原審量 定執行刑有期徒刑6年8月低於附表2之6罪原所定執行刑有期 徒刑6年10月,係低於內部界限而有違法之處,顯有誤會。三、綜上,抗告人提起抗告雖無理由,然原裁定既有上開可議之 處,即屬無可維持,應予撤銷。又為兼顧受刑人權益及審級 利益,爰發回原審另為適法之處理。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13條前段,作成本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8  日 刑事第十八庭 審判長法 官 侯廷昌
法 官 黃紹紘
法 官 陳柏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賴尚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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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