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票款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司執字,112年度,18065號
HLDV,112,司執,18065,2023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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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執字第18065號
債 權 人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00號10樓  
法定代理人 劉源森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吳宇凡  
           住○○市○○區○○街00號之1   
債 務 人 張玉珍  住○○市○○區○○路000巷0弄0號2樓
           居花蓮縣○○鄉○○街000號    
李耿維  籍設花蓮縣○○鄉○○路0段000巷0號
(花蓮縣吉安鄉戶政事務所)            居花蓮縣○○鄉○○○街00號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理 由
一、強制執行由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 管轄。強制執行法第7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依同法第30條之 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強制執行之全部或一部 ,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應依債權人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 送於其管轄法院。
二、債權人聲請本院查詢債務人張玉珍李耿維勞保投保單位、 立帳郵局資料,惟查,債務人李耿維勞保已退保,於龜山迴 龍郵局存款不足新臺幣(下同)1,000元,執行無實益。另債 務人張玉珍於土城平和郵局存款不足1,000元,執行無實益 ,目前投保於第三人「云彩美容有限公司」,登記地址於欣 北市板橋區,依上開規定,本件應屬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管轄 。本院乃依職權移送該管法院,爰裁定如主文。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1  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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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云彩美容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美容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