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12年度,244號
TCDV,112,司拍,244,202309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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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拍字第244號
聲 請 人 鄭錦淵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黃杉琮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 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 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於民國111年6月24日向聲請人借 款新臺幣(下同)6,500,000元,約定清償期為111年7月23  日,並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設定6,500,00  0元之普通抵押權,經登記在案。詎屆期未為清償,為此聲 請准予拍賣抵押物,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 明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及債權證明借款契約書、借據等 影本為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五、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 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7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映彤
附表:
編 號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 平方公尺 1 臺中市 西區 土庫 71-30 165.00 1000分之424

編 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 -------------- 門 牌 號 碼 建築式樣主要材 料及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 利 範 圍 樓 層 面 積 合  計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7607 臺中市○區○○段00000地號 主要用途:辦公室 主要建材:鋼筋混 凝土造 層 數:5層 地下層:96.92 合計:96.92 4分之1 臺中市○區○○○街00巷0號地下一樓 共有部分:臺中市○區○○段0000○號,面積:121.2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6分之1 2 7608 臺中市○區○○段00000地號 主要用途:集合住宅 主要建材:鋼筋混 凝土造 層 數:5層 一層:76.11 合計:76.11 陽台:4.24 4分之1 臺中市○區○○○街00巷0號 共有部分:臺中市○區○○段0000○號,面積:121.2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6分之1 3 7609 臺中市○區○○段00000地號 主要用途:集合住宅 主要建材:鋼筋混 凝土造 層 數:5層 二層:80.09 合計:80.09 陽台:7.68 雨遮:0.68 全 部 臺中市○區○○○街00巷0號2樓 共有部分:臺中市○○段0000○號,面積:121.2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6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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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