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金訴字,112年度,324號
TCDM,112,金訴,324,20230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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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金訴第324號
112年度金訴字第1300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戴于翔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追加起訴(112年度偵緝
字第1355號、111年度偵字第43416號、111年度偵字第49532號、
111年度偵字第50388號、111年度偵字第50689號、111年度偵字
第50914號、112年度偵字第441號、112年度偵字第1413號、112
年度偵字第2739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追加起訴意旨略以:被告戴于翔與另案被告李玟坤、王志傑 ,以及通訊軟體TELEGRAM上暱稱為「淫魔」之人所屬之詐騙 集團成員,基於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以及一般洗錢之犯意 聯絡,由戴于翔擔任收水車手並分別為以下犯行:(一)該詐騙集團之不詳成員於111年7月11日以「解除分期付款」 之詐術,向告訴人馬萱紜、羅玉芸周婉萍及林秀英等人詐 取財物,致使馬萱紜等人均陷於錯誤而完成如附表八所示之 匯款行為後,該「淫魔」即指示王志傑將如附表八所示之人 頭帳戶提款卡交予戴于翔,王志傑遂於同日17時1分許,獨 自騎乘車牌號碼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前往臺中市○○區○○ ○○路000號「全聯超市豐樂門市」外,將該等提款卡交予在 外等候之戴于翔後,再由戴于翔將該等提款卡交予李玟坤為 如附表八所示之提款行為,並將所得之贓款交予戴于翔轉交 予該詐欺組織成員所指派之某人,以此方式製造金流斷點,致 無從追查該等款項之去向,而掩飾、隱匿該犯罪所得。(二)該詐騙集團之不詳成員於111年6月8日以「解除分期付款」 之詐術,向告訴人及被害人王浿蓉、黃子芸鄭弘裕、蔡曜 宇、陳昱如及葉亭廷等人;以「販售二手商品」之詐術向告 訴人及被害人吳忠璟、林文謙邱建程詐取財物,致使王浿 蓉等人均陷於錯誤而完成如附表九編號1至9所示之匯款行為 後,該「淫魔」即指示李玟坤為如附表九編號1至9所示之提 款行為,並將所得之贓款交予戴于翔轉交予該詐欺組織成員 所指派之某人,以此方式製造金流斷點,致無從追查該等款項



之去向,而掩飾、隱匿該犯罪所得。
(三)該詐騙集團之不詳成員,於111年6月19日以「解除分期付款 」之詐術,向被害人林世豪詐取財物,致使林世豪陷於錯誤 而完成如附表九編號10所示之匯款行為後,該「淫魔」即指 示李玟坤為如附表九編號10所示之提款行為,並將所得之贓 款交予戴于翔轉交予該詐欺組織成員所指派之某人,以此方 式製造金流斷點,致無從追查該等款項之去向,而掩飾、隱匿 該犯罪所得。
(四)該詐騙集團之不詳成員於民國111年6月26日,佯裝為賣家之 客服人員以及中國信託之客服人員,以「網路設定錯誤,須 解除付款」之詐術向告訴人徐曼莉詐取金錢,使徐曼莉陷於 錯誤,並於同日下午17時23分、44分許,分別將新台幣(下 同)98,281元以及49,987元匯入詐騙集團提供之合作金庫帳 號0000000000000帳戶內,嗣前述「淫魔」即命李玟坤為附 表所示之提款行為,並於同日稍晚將該等款項轉交於被告, 並由被告轉交於詐騙集團之人,以此方式製造金流斷點,致無 從追查該等款項之去向,而掩飾、隱匿該犯罪所得。(五)因認戴于翔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3人以上共犯 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第14條一般洗錢罪嫌等語。二、按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 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1款、第307條分別定 有明文。次按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得就與本案相牽連 之犯罪或本罪之誣告罪,追加起訴,刑事訴訟法第265條第 1項定有明文。再按檢察官如欲追加起訴其他案件,須與「 本案」具有相牽連案件關係,否則檢察官追加起訴即非適法 。又追加起訴目的在訴訟經濟及妥速審判。是同法第7條第1 款「一人犯數罪」及第2款「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所稱之 「人」,係指同法第265條第1項本案起訴書所載之被告而言 ,尚不及於因追加起訴後始為被告之人。否則案件將牽連不 斷,勢必延宕訴訟,有違上開追加訴訟之制度目的(最高法 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552號判決意旨參照)。據此,刑事訴 訟法第265條第1項所指「本案」,應僅限於檢察官最初起訴 之起訴書所載案件,而不及於事後追加起訴之案件,如與「 本案」不具聯繫因素,而僅與「本案」追加起訴後之其他案 件具有聯繫因素者,即不許再追加該另案。否則若允許檢察 官先以數人共犯一罪或數罪之關係,先行追加起訴其他原「 非本案」之被告,復就該新追加起訴之被告,以數人共犯一 罪或數罪之關係,再行追加起訴其他被告,且再行追加起訴 之其他被告所犯案件,已與檢察官最初始起訴之「本案」毫 無相牽連案件之關係,則不僅違背追加起訴制度,且使本來



為求訴訟經濟,而准許利用已經進行刑事訴訟程序一次解決 相關紛爭之立法目的無法達成。又國家刑罰權係針對每一被 告所犯每一犯罪事實各別存在,案件之個數應依各別被告及 犯罪事實之單複數決定,則各該案件之起訴合法性,自應依 各別被告之被訴事實各別判斷,此為當然之理。三、「本案」最初起訴之情形:
  查本院所審理檢察官最初起訴之本案,係111年度金訴字第2 368號案件(下稱甲案),該案經檢察官以111年度偵字第2450 6號、111年度偵字第31379號、111年度偵字第33744號、111 年度偵字第36001號、111年度偵字第39102號、 111年度偵 字第41225號、111年度偵字第42918號、111年度偵字第4312 4號、111年度偵字第46041號、111年度偵字第46855號、111 年度偵字第46979號、111年度偵字第49830號起訴書向本院 提起公訴(下稱甲起訴書)。該案被告為李玟坤陳政輝、顧 佳修等三人,甲起訴書所載犯罪事實係李玟坤陳政輝、顧 佳修等三人共同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角色,李玟坤、陳政 輝、顧佳修等三人遂分別收取如附表一至五所示之被害人、 告訴人被騙取之金融帳戶提款卡(即附表之包裹)或者現金, 因認李玟坤陳政輝、顧佳修等三人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第3條第1項參與犯罪組織罪、刑法第339條之4三人以上共同 詐欺取財罪、一般洗錢罪等。此乃檢察官最先起訴之「本案 」(即刑事訴訟法第265條第1項所稱「本案」),揆諸前揭 說明,檢察官如欲追加起訴其他案件,必須係與上揭甲案具 有相牽連案件之關係,否則其追加起訴即非適法。四、戴于翔即本案被告之追加起訴情形:
(一)經查,李玟坤後又因於該詐騙集團內擔任車手,提領如附表 六所示之告訴人以及被害人被騙取之款項,而經檢察官以11 2年度偵字第8090號起訴書(下稱乙起訴書)追加起訴,於本 院之案號則係112年度金訴第396號(下稱乙案),檢察官以乙 起訴書追加起訴李玟坤,與甲案之被告相同,符合刑事訴訟 法第7條第1款一人犯數罪之相牽連規定,而屬合法。(二)李玟坤除於前述附表六時間地點提領告訴人徐曼莉被騙之款 項外,又於附表七所示之時間地點,提領告訴人徐曼莉被騙 之款項,並交予戴于翔轉給詐騙集團成員,檢察官遂以112 年度偵緝字1355號起訴書(下稱丙起訴書),以戴于翔與李玟 坤數人共犯一罪為由追加起訴戴于翔,於本院之案號則係11 2年度金訴字第1300號(下稱丙案)。然丙案所追加起訴之犯 罪事實,即告訴人徐曼莉被詐騙部分,僅與前經追加起訴之 乙案有關,而與最先起訴之本案即甲案無關,衡諸前開說明 ,丙案與甲案並非相牽連案件,檢察官此部分追加起訴不合



法,應予公訴不受理。
(三)李玟坤戴于翔、王志傑、陳政輝等被告(王志傑部分業經 判決)又於附表八至十一所示之時間地點,提領如附表所示 告訴人及被害人遭詐騙匯款之款項,檢察官遂另以111年度 偵字第43416號等案號之起訴書(下稱丁起訴書)追加起訴, 於本院之案號則係112年度金訴字第324號(下稱丁案)。檢察 官係以李玟坤陳政輝於甲案以及丁案一人犯數罪,戴于翔 、王志傑於丁案中與李玟坤陳政輝為共同犯罪之人,而屬 數人共犯一罪為由追加起訴。然查,李玟坤陳政輝之二人 於甲案業經起訴,於丁案中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7條第1款一 人犯數罪之相牽連規定,追加起訴尚屬合法;然戴于翔與李 玟坤、王志傑等人提領之被害人受騙款項(附表八、九部分) 與最先起訴之本案即甲案無關,衡諸前開說明,戴于翔於丁 案中所涉犯罪與甲案並非相牽連案件,檢察官此部分追加起 訴不合法,應予公訴不受理。
五、綜上,檢察官追加起訴,與刑事訴訟法第265條第1項追加起 訴要件不合,其追加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應依刑事訴訟法 第303條第1款規定,諭知不受理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1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5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田德煙
          法 官 李宜璇
          法 官 陳嘉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不服判決,應備理由具狀向檢察官請求上訴,上訴期間之計算,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起算。     書記官 林美萍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5  日附表一:本院111年度金訴字第2368號案件中李玟坤領取之包裹編號 帳戶所有人 施用之詐術 寄送日期 寄送之金融機構帳戶 領取時間 領取包裹之超商 1 黃浩展 (111年度偵字第31379號) 可介紹工作,但須進行金融帳戶測試 111年5月10日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號 111年5月12日14時43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統一超商華生門市」 2 陳雅如 (111年度偵字第33744號) 可介紹運動彩券之工作,但須提供金融帳戶收取款項 111年5月15日 台中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號 111年5月19日中午12時13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0號「統一超商見丞門市」 3 張月鳳 (111年度偵字第24506號) 可協助辦理貸款,但須提供金融帳戶 111年5月17日 麥寮農會 帳號:00000000000號 中華郵政 帳號:不明 111年5月19日中午12時24分許 臺中市○區○村路0段000號「統一超商美村門市」 4 孫健勛 (111年度偵字第24506號及第31379號) 可介紹運動彩券之工作,但須提供金融帳戶收取款項 111年5月23日 玉山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號 111年5月25日中午12時26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統一超商益風門市」 5 林姿瑩 (111年度偵字第24506號) 可介紹運動彩券之工作,但須提供金融帳戶收取款項 111年5月22日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111年5月25日中午12時46分許 臺中市○區○○街00巷0號「統一超商模範門市」 6 林銘緯 (111年度偵字第31379號) 可介紹工作,但須提供金融帳戶 111年6月6日 王道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111年6月8日13時1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統一超商虹博門市」 7 洪瑞鴻 (111年度偵字第39102號) 係某友人,因工作需要,需借用金融帳戶 111年6月19日 臺北富邦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號 111年6月22日凌晨2時49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統一超商大將作門市」 8 秋芬 (111年度偵字第31379號) 可介紹工作,但須提供金融帳戶 111年6月20日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號 111年6月23日13時27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號「統一超商向興門市」 附表二:本院111年度金訴字第2368號案件中陳政輝領取之包裹編號 帳戶所有人 施用之詐術 寄送日期 寄送之金融機構帳戶 領取時間 領取包裹之超商 1 柯岑蓁 (111年度偵字第43124號) 可介紹工作,但須提供金融帳戶 111年7月29日 華南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號 111年8月2日上午11時3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統一超商新五廊門市」 2 林惠琪 (111年度偵字第46855號) 可介紹工作,但須提供金融帳戶 111年8月10日 新光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號 111年8月12日上午11時22分許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附表三:本院111年度金訴字第2368號案件中李玟坤提領之款項編號 匯款人 匯款時間 匯入之人頭帳戶 匯款金額 提領時間 提領地點 提領金額 1 黃章傑 (111年度偵字第36001號) 111年6月20日17時30分至39分許 陳信呈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4萬9980元 4萬9970元 3萬4123元 1萬6985元 111年6月20日17時32分至45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0號「全家超商沙鹿鹿寮門市」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1萬元 2 江皇武 (111年度偵字第36001號) 111年6月20日18時10分及13分許 王俐婷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4萬9986元 4萬9986元 111年6月20日18時12分至16分許 臺中市○○區○○路○○巷0號「統一超商-丹聯門市」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3 謝孟峻 (111年度偵字第36001號) 111年6月20日18時46分許 1萬9985元 111年6月20日18時53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元大銀行沙鹿分行」 2萬元 4 楊仁維 (111年度偵字第36001號) 111年6月20日18時50分許 2萬9912元 111年6月20日18時54分至18時55分許 2萬元 9000元 111年6月20日19時26分許 800元 5 陳秀絨 (111年度偵字第42918號) 111年7月6日中午12時4分許 許俊傑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號 2萬元 111年7月6日中午12時22分許 臺中市○○區○○街00○0號「全家超商八寶門市」 2萬元 6 陳慧雯 (111年度偵字第42918號) 111年7月6日17時45分許 7300元 111年7月6日17時56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台中商銀西屯分行」 7000元 111年7月6日19時37分許 臺中市○○區○○街000號「全家超商上仁門市」 3300元(其中3000元非陳慧文匯入) 7 陳衍安 (111年度偵字第42918號) 111年7月6日16時53分及17時0分許 蔡仕翬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4萬9989元 9萬9985元 111年7月6日17時5分至17分許許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9800元 附表四:本院111年度金訴字第2368號案件中陳政輝提領之款項



編號 匯款人 匯款時間 匯入之人頭帳戶 匯款金額 提領時間 提領地點 提領金額 1 彭盛佳 (111年度偵字第36001號) 111年8月2日18時7分許 陳正名 臺灣土地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號 4萬9987元 111年8月2日18時11分至13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第一銀行沙鹿分行」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 方際展 (111年度偵字第36001號) 111年8月2日18時10分許 2萬9985元 3 黃欣予 (111年度偵字第36001號) 111年8月2日18時21分至24分許 9988元 9988元 3123元 111年8月2日18時28分許 臺中市○○區○○街00號「全家超商沙鹿車頭門市」 2萬元 3000元 4 彭盛佳 (111年度偵字第36001號) 111年8月2日18時32分許 4萬9987元 111年8月2日18時35分許 1萬3000元 5 劉佩怡 (111年度偵字第36001號) 111年8月2日18時29分許 朱竝助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9407元 111年8月2日18時43分許 9000元 6 吳驊 (111年度偵字第36001號) 111年8月2日18時25分許 柯岑蓁 華南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號 1萬7500元 111年8月2日18時29分許 1萬7000元 7 蔡明倫 (111年度偵字第36001號) 111年8月2日18時58分許 1萬元 111年8月2日19時4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合庫商銀沙鹿分行」 1萬元 8 李竣皓 (111年度偵字第36001號) 111年8月2日20時20分許 1萬5500元 111年8月2日20時21分許 臺中市○○區○○街00○0號「臺中商銀沙鹿分行」 1萬3000元 111年8月2日20時25分許 臺中市○○區○○街00○0號「全家超商沙鹿金站門市」 1萬5000元 9 劉乙辰 (111年度偵字第36001號) 111年8月3日凌晨0時15分許 4萬9985元 111年8月3日凌晨0時19分至21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0號「中華郵政梧棲大庄郵局」 2萬元 2萬元 1萬元 111年8月3日凌晨0時40分許 2萬9985元 111年8月3日凌晨0時44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0號「全家超商梧棲金自由門市」 2萬元 1萬元 111年8月3日凌晨1時33分許 陳正名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2萬8935元 111年8月3日凌晨1時35分至36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統一超商港昌門市」 2萬元 8000元 111年8月3日凌晨1時48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0號「臺中梧棲大庄郵局」 900元 10 許至夆 (111年度偵字第46041號) 111年8月3日22時38分許 鍾家葆 玉山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號 9萬9989元 111年8月3日22時39分至43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永豐銀行興大分行」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111年8月3日23時11分許 2萬9985元 111年8月3日23時19分及21分許 臺中市○區○○路00號「統一超商興學門市」 2萬元 1萬元 11 倪明正 (111年度偵字第46979號) 111年8月19日20時15分、22分及26分許 呂紹賢 土地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號 2萬9989元 2萬9985元 2萬9985元 111年8月19日20時16分至28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臺中國光路郵局」 2萬元 2萬元(其中1萬元非倪明正匯入) 2萬元 1萬元 2萬元 9900元 附表五:本院111年度金訴字第2368號案件中顧佳修提領之款項編號 匯款人 匯款時間 匯入之人頭帳戶 匯款金額 提領時間 提領地點 提領金額 1 李秉軒 (111年度偵字第41225號) 111年8月14日15時1分及13分許 陳美瑩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9萬9983元 111年8月14日15時6分至8分許 臺中市○○區○○街0號1樓「全家超商沙鹿巨業門市」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4萬9989元 111年8月14日15時14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臺中沙鹿郵局」 5萬元 111年8月14日15時49分至54分許 楊貴妃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4萬9123元 4萬9989元 4萬9985元 111年8月14日15時54分至57分許 5萬元 6萬元 3萬9000元 111年8月14日15時18分許 陳靖宏 玉山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號 4萬9985元 111年8月14日15時21分至23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萊爾富超商中縣中山門市」 2萬元 2萬元 1萬元 111年8月14日15時56分及59分許 2萬4123元 2萬1021元 111年8月14日16時0分至1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第一銀行沙鹿分行」 2萬元 2萬元 5000元 2 陳竑岐 (111年度偵字第41225號) 111年8月14日15時43分許 4萬9989元 111年8月14日15時49分至51分許 2萬元 2萬元 1萬元 3 鄭艾玲 (111年度偵字第41225號) 111年8月14日16時36分許 4123元 111年8月14日16時41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合庫商銀沙鹿分行」 4000元
附表六:本院112年度金訴第396號案件中李玟坤提取之款項編號 匯款人 匯款時間 匯入之人頭帳戶 匯款金額 提領時間 提領地點 提領金額 1 蔡佩紋 111年6月26日18時53分許 黃竹梅 臺灣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號 4萬9988元 111年6月26日19時0分至2分許 臺中市○○區○○路00號1樓「全家超商臺中福康門市」 2萬元 2萬元 1萬元 111年6月26日19時1分許 4萬9998元 111年6月26日19時11分至12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臺中福安郵局」 2萬元 2萬元 1萬元 2 宋承鈞 111年6月26日19時5分許 趙子傑 中國信託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號 2萬9988元 111年6月26日19時13分許 2萬元 1萬元 111年6月26日19時20分許 3萬元 111年6月26日19時32分許 臺中市○○區○○路00巷0號「統一超商俊國門市」 3萬元 111年6月26日19時33分許 3985元 111年6月26日19時38分許 5萬4000元 3 李守致 111年6月26日19時36分許 4萬9986元 4 鍾佳茜 111年6月26日21時7分許 黃聰文 中國信託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號 2萬8985元 111年6月26日21時10分至11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1樓「玉山銀行西屯分行」 2萬元 9000元 111年6月26日21時23分許 3萬元 111年6月26日21時32分至33分許 2萬元 1萬元 5 吳俐褕 111年6月26日21時12分許 趙子傑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4萬9986元 111年6月26日21時16分至18分許 2萬元 2萬元 9000元 111年6月26日21時55分許 4萬1234元 111年6月26日21時59分許 2萬元 2萬元 6 張嘉裕 111年6月26日21時25分許 2萬9986元 111年6月26日21時31分至32分許 2萬元 1萬900元 111年6月26日21時50分許 2萬9985元 111年6月26日2152分許 2萬元 1萬元 7 徐曼莉 111年6月27日0時12分許 黃聰文 中國信託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號 3萬2970元 111年6月27日0時13分至20分許 2萬元 1萬2000元 900元
附表七:本院112年度金訴字第1300號案件中李玟坤提取告訴人徐曼莉遭詐騙款項之時地
編號 提領時間 提領地點 提領金額 1 111年6月26日17時26分及27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大雅好雅門市」 20,000元 20,000元 2 111年6月26日17時31分至33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花蓮二信大雅分社」 20,000元 20,000元 18,000元 3 111年6月26日17時51分至55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0號1樓「彰化銀行大雅分行」 20,000元 20,000元 10,000元 附表八:本院112年度金訴字第324號案件中,李玟坤戴于翔及王志傑等人所提領之款項
編號 匯款人 匯款時間 匯入之人頭帳戶 匯款金額 提領時間 提領地點 提領金額 1 馬萱紜 111年7月11日16時35分許 張豐麒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號 1萬9987元 111年7月11日17時2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聯超市豐樂門市」 2萬元 2 羅玉芸 111年7月11日17時13分及14分許 董恒銘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4萬9986元 4萬9986元 111年7月11日17時15分至17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統一超商鑫鑽門市」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3 周婉萍 111年7月11日17時34分許 4萬9986元 111年7月11日17時35分至40分許 2萬元 2萬元 9000元 1000元 4 林秀英 111年7月11日21時31分許 邱創良 第一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號 2萬元 111年7月11日21時36分許 臺中市○○區○○○路00號「永豐銀行西屯分行」 2萬元 附表九:本院112年度金訴字第324號案件中,李玟坤戴于翔等人所提領之款項
編號 匯款人 匯款時間 匯入之人頭帳戶 匯款金額 提領時間 提領地點 提領金額 1 王浿蓉 111年6月8日16時37分許 李佳芸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號 2萬8950元 111年6月8日16時43分至44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統一超商新春門市」 2萬元 9000元 2 黃子芸 111年6月8日16時48分及53分許 2萬9985元 1萬0985元 111年6月8日16時58分許至17時1分許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1萬9000元 3 鄭弘裕 111年6月8日16時54分許 3萬8985元 4 吳忠璟 111年6月8日16時56分許 李佳芸 土地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號 2萬4000元 111年6月8日17時3分至4分許 2萬元 1萬7000元 5 林文謙 111年6月8日17時3分許 1萬3000元 6 邱建程 111年6月8日17時5分許 1萬2500元 111年6月8日17時16分許 2萬元(超出匯入款項部分非詐欺所得) 7 蔡曜宇 111年6月8日18時7分及14分許 2萬6989元 9999元 111年6月8日18時9分至19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全家超商台中嶺東店」 2萬元 7000元 2萬元 8 陳昱如 111年6月8日18時17分許 1萬8739元 111年6月8日18時20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統一超商新春門市」 9000元 9 葉亭廷 111年6月8日18時21分、23分及29分許 李佳芸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號 4萬9989元 4萬9989元 1萬9998元 111年6月8日18時24分及34分許 5萬元 5萬元 2萬元 10 林世豪 111年6月19日17時31分及40分許 邱玉梅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4萬9989元 4萬9989元 111年6月19日17時39分至46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號「中國信託惠中分行」 2萬元 2萬元 1萬1000元 2萬元 2萬元 1萬元 附表十:本院112年度金訴字第324號案件中,李玟坤陳政輝等人所提領之款項
編號 匯款人 匯款時間 匯入之人頭帳戶 匯款金額 提領時間 提領地點 提領金額 1 蔡明倫 111年8月5日17時27分許 周正凡 合作金庫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號 7000元 111年8月5日17時29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號「全家超商大進門市」 7000元 2 沈瀚威 111年8月5日18時16分許 1萬100元 111年8月5日18時18分許 1萬元 3 陳冠潔 111年8月5日18時17分至19分許(111年度偵字第50689號) 1萬元 1萬元 1萬元 111年8月5日18時32分及33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號「統一超商向勝門市」 2萬元 1萬元 111年8月5日18時34分至36分許 1萬元 1萬元 1萬元 111年8月5日18時44分至46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號「全家超商東興門市」 2萬元 2萬元 3000元 4 陳盈瑜 111年8月5日18時42分許 1萬3500元 5 HO GORDON JACK MING 111年8月5日19時36分許 1萬8760元 111年8月5日19時43分許 1萬8000元 111年8月5日19時52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0○0號「統一超商惠宇門市」 1000元 6 蔡育燐 111年8月5日19時59分許 4萬723元 111年8月5日20時1分至2分許 4萬元 7 郭哲佑 111年8月17日凌晨0時47分許 彭展威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2萬9986元 111年8月17日凌晨0時50分許 臺中市○○區○○路00號「全家超商大進門市」 2萬元 1萬元 附表十一:本院112年度金訴字第324號案件中,李玟坤所提領之款項
編號 匯款人 匯款時間 匯入之人頭帳戶 匯款金額 提領時間 提領地點 提領金額 1 王霓霓 111年6月6日14時20分及27分許 李中維 台新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6萬元 9萬元 111年6月6日16時7分至14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中國信託銀行豐原分行」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9000元 2 柳幼 111年6月6日14時21分許 李中維 玉山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號 15萬元 111年6月6日16時32分至36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玉山商業銀行豐原分行」 3萬元 3萬元 3萬元 3萬元 3萬元 3 黃芷珊 111年6月6日17時分許 王翌霖 玉山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號 3萬6000元 111年6月6日17時14分至15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合作金庫銀行豐中分行」 2萬元 1萬6000元 4 楊卉絨 111年6月6日18時17分許 1萬元 2800元 111年6月6日18時24分許 1萬2000元 5 侯惠玲 111年6月6日20時49分許 2萬9963元 111年6月6日20時55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玉山商業銀行豐原分行」 3萬元 6 陳加祿 111年6月6日21時11分許 鄭柏玄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9萬9985元 111年6月6日21時16分至36分許 臺中市○○區○○○路00號「元大銀行豐原分行」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1萬9000元 111年6月6日21時19分許 1萬3033元 111年6月6日21時36分許 臺中市○○區○○路000號「中國信託銀行豐原分行」 1萬3000元 7 林世豪 111年6月19日17時47分許 邱玉梅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4萬9985元 111年6月19日17時55分至56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0號「高雄銀行台中分行」 2萬元 2萬元 9000元 8 許惠雯 111年6月19日17時43分至49分許 邱婷瑜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2萬9985元 4萬9986元 1萬9960元 111年6月19日17時57分至59分許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1萬8000元 111年6月19日18時0分許 1萬1960元 111年6月19日18時4分許 1萬2000元 9 徐敬婕 111年6月19日18時2分許 蔡承晏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4萬9983元 111年6月19日18時5分至6分許 2萬元 2萬元 1萬元 111年6月19日18時10分許 4萬9983元 111年6月19日18時14分至16分許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1萬9000元 10 孫鋐修 111年6月19日18時12分許 4萬9987元 111年6月19日18時15分許 邱婷瑜 中華郵政 帳號:00000000000000號 9128元 111年6月19日18時24分至25分許 臺中市○○區○○○○街000號「全家超商傑盛門市」 9000元 1000元 11 陳昀蔓 111年7月27日19時11分及12分許 合作金庫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0號 9萬9999元 3萬6123元 111年7月27日19時13分至17分許 臺中市○○區○○路0段0號「新光銀行大墩分行」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2萬元 1萬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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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