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審金訴字第1394號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允芯上列被告因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 年度偵第44946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8 日 刑事審查庭 法 官 林慈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劉慈萱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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