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聲請人認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訴字第1665號及刑事判決及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832號刑事判決,所適用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前段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2、聲請人認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訴字第1665號及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832號刑事判決,所適用之刑法第44條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審裁字,112年度,1763號
JCCC,112,審裁,1763,202309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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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