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司執字,112年度,30199號
ULDV,112,司執,30199,20230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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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執字第30199號
債 權 人 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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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胡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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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 務 人 魏宗利永昌土木包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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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何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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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朗治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理 由
一、強制執行由應執行之標的物所在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之法院 管轄。強制執行法第7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依同法第30條之 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強制執行之全部或一部 ,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應依債權人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 送於其管轄法院。
二、經查,債權人聲請本院執行債務人何朗治所有之不動產,惟 依其聲請狀所載應執行之不動產所在地在嘉義縣大林鎮。依 上開規定,本件應屬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管轄。債權人向無管 轄權之本院聲請強制執行,顯屬有誤,爰裁定如主文。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5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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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