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112年度附民字第814號
原 告 潘秋香
被 告 SAGUN CLAUDINE PASTORES
上列被告因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本院112年度上訴字第2652號)
,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理 由
一、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之判決者,應以判決駁回 原告之訴,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二、本件被告被訴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業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以 111年度金訴字第57號諭知無罪,檢察官不服原判決提起上 訴後,亦經本院判決上訴駁回在案。依照首開規定,則原告 附帶提起之民事訴訟,自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3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9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孫惠琳
法 官 鍾雅蘭
法 官 張育彰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書記官 蔡麗春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