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消債更字第79號
聲 請 人
即債 務 人 丁園圃即丁錦城
代 理 人 王銘助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四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料到院。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 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楊昱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9 日 書 記 官 陳玫燕
附表:
㈠補繳聲請更生程序之必要費用(即郵務送達費用)新臺幣(下同)3 ,000元(程序終結如有餘額時退還)。
㈡聲請人應提出最近1個月內申請之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含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 冊)原本到院(勿用影本代替)。
㈢聲請人應提出最近1個月內申請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明細)原本到院(勿用影本代替)。
㈣說明聲請人目前任職何處?每月薪資所得數額為何?是否領有 年終及三節獎金等?並請聲請人提出最近6個月(民國112年2月 至112年7月)每月收入所得之相關證明文件(如薪資單、薪資 明細表、薪資存摺封面及內頁等)。如有現金領取方式者,亦 應提出證明(如聲請人出具之切結書、雇主出具之在職暨薪資 證明書等)。若係聲請人所稱收入來源為「打工收入」,則請 說明打工工作之性質?並請提出近3個月內之雇主、工作地點
、內容、時段、每日工作時間、每月工作日數、計薪方式、如 何領薪、薪水多少?當次領或月結?並提出雇主出具之工作證 明書暨雇主之聯絡方式。
㈤提出聲請人本人及受扶養人丁媽力、丁李素月於郵局、銀行、 農漁會、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包括證券存摺、集保 存摺))聲請前二年(自民國110年7月26日起)完整影本(需附完 整之存摺封面及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 。
㈥提出「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投保查詢單」,並陳報 所有以聲請人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各類個人保險(含人壽保 單及儲蓄險、投資性保單),及提出保險契約書、保險費繳費 證明、保單質借情形,並陳報該等保單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 數額為何?若終止保險契約可領回之金額為若干?如無個人保 險亦請註明。
㈦陳報聲請人本人及受扶養人丁媽力、丁李素月是否有領取保險 金、社會補助金(如身障補助、低收入戶補助、房租補助、兒 少補助等)、年金等其他政府補助或其他社會福利機構之補助 ?若有,其期間及金額為何?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受補 助存摺影本(請註記款項名稱,並為清楚之標記)、補助款申 請書函等;如未領取補助款亦請分別註明之。
㈧聲請人是否有為期貨、美金、股票之投資?投資之金額為何? 並提出投資交易明細及投資證明文件,陳報所投資之基金淨值 ,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並說明目前持有之股票種類、股數及 其現值與相關證明文件。
㈨聲請人如有上開以外之其他財產(如現金、汽機車、金銀飾品 等),應陳報財產清單並提出財產證明(如汽機車行照影本)、 照片、價值證明等,如無其他財產亦請註明。㈩提出聲請人丁園圃之110、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原 本(勿用影本代替)、提出聲請人丁園圃1個月內申請之全國財 產稅總歸戶查詢清單原本(勿用影本代替)。
陳報聲請人於聲請前2 年內之財產變動狀況(含有償、無償行 為所生之變動,如所變動者係不動產所有權,並應詳為表明不 動產之地號、建號),如係因償債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 文件。
提出受扶養人丁媽力、丁李素月之110、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 類所得資料清單原本、1個月內申請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 查詢清單原本(勿以影本代替)。並說明應受扶養人丁媽力、丁 李素月有無其他應分擔扶養義務之人?如另有其他依法應分擔 之人,一併陳報其姓名,及其與丁媽力、丁李素月之關係。並 說明扶養費用之分擔方式及分擔數額為何?分擔理由為何?並
提出相關文件證明。
補正說明聲請人本人及受扶養人丁媽力、丁李素月「目前」每 月必要支出是否依衛生福利部公告112年臺灣省每人每月最低 生活費之1.2倍計算(即以14,230元之1.2倍即17,076元計算生 活必要費用)?如否,則請詳實說明目前之必要支出情形,並 應提出實際支出之相關單據等,以釋明支出情形及必要性。提出受聲請人本人及受扶養人丁媽力、丁李素月1個月內申請之 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依聲請人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之記載,聲請前二年之收入核 算總金額為360,000元,而支出總金額為614,736元,收入遠低 於支出,請說明聲請人如何支付超出部分支出金額,並提出相 關證明文件。
請據實提出聲請人每月收入詳細計算表,並請列明上開每月收 入扣除個人必要生活費用、支出後餘額之計算式。如准本件更生聲請,聲請人之更生方案為何?
★以上應說明事項請以條列式方式分項記載,證物則依序標示編號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