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沒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單禁沒字,112年度,1073號
TYDM,112,單禁沒,1073,20230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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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單禁沒字第1073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義傑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
收違禁物(112年度聲沒字第105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白色結晶塊壹袋(含外包裝壹只,驗餘淨重零點壹捌零捌公克)沒收銷燬。扣案之玻璃球吸食器壹組(一○九年保字第一二○八四號)沒收。其餘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王義傑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下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以112年 度毒偵緝字第732號、112年度撤緩毒偵緝字第147號為不起 訴處分確定。扣案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白色 結晶塊1袋(驗前毛重0.3440公克),經鑑驗後含有第二級 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屬違禁物;而扣案之吸食器2組, 為被告持有且供被告施用第二級毒品所用,爰依毒品危害防 制條例18條第1項前段及刑法第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規 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二、按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 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毒品危 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又違禁物或專科沒 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定有明文。所查 獲之甲基安非他命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規 定所稱之第二級毒品,並禁止製造、運輸、販賣、施用、持 有,且依同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 人與否,應予沒收銷燬之,自得單獨宣告沒收。再者,按供 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 者,得沒收之;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第38條之1第1項 、第2項之犯罪所得,因事實上或法律上原因未能追訴犯罪 行為人之犯罪或判決有罪者,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 第2項前段、第40條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前因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案件,經送 觀察、勒戒後,認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於民國112年7月 24日因無繼續施用傾向出所,並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以112



年度毒偵緝字第732號、112年度撤緩毒偵緝字第147號為不 起訴處分確定,有上開不起訴處分書、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觀 察勒戒處分執行指揮書及釋放通知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 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足憑,並經本院核閱上開偵查卷宗屬實 。次查,扣案白色結晶塊1袋(驗前毛重0.3440公克;驗餘 淨重0.1808公克),經送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以 氣相層析質譜儀(GC/MS)法鑑驗,檢出含有第二級毒品甲 基安非他命成分,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毒品鑑 定書1份在卷可佐,足認上開扣案物確為含有第二級毒品甲 基安非他命之違禁物無訛。是聲請人聲請就上開扣案物裁定 沒收銷燬,核與前揭規定並無不合,應予准許。又扣案之玻 璃球吸食器1組(109年保字第12084號),為被告所有且供 其作為施用毒品之器具,業據被告供承在卷(見109年度毒 偵字第6261號卷第7頁、第76頁),爰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 段規定宣告沒收。至於鑑驗耗損之毒品,既已滅失而不復存 在,爰不另為沒收銷燬之諭知。另用以盛裝上揭毒品之外包 裝1只,以現今所採行之鑑驗方式仍會殘留微量毒品而無法 將之完全析離,亦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 規定併同宣告沒收銷燬,附此敘明。
四、另扣案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111年保字第7811號),被告於 警詢時供稱:上開安非他命吸食器為我綽號「羊仔」朋友所 有,不是我的等語(見111年度毒偵字第6061號卷第8至9頁 ),則上開扣案物品既非為被告所有而供被告施用第二級毒 品所用,亦非屬違禁物(未經鑑驗),自無從宣告沒收,是 聲請人此部分之聲請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至聲請人雖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8條第1項前段及刑法第38 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規定聲請就玻璃球吸食器1組裁定沒 收,惟本院仍得援引上述適當規定裁定宣告沒收,不受聲請 書所載法條之限制(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8年法律座談 會刑事類提案第39號研討結果參照),附此敘明。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 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38條第2項前段、第40條第2項 、第3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3  日 刑事第十六庭法 官 黃筱晴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温芊茵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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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