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租金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竹簡字,112年度,281號
SCDV,112,竹簡,281,20230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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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12年度竹簡字第281號
原 告 鍾錦廷
被 告 柯宗佑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租金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8月1日辯論終結
,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貳萬元,及自民國一一二年五月二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貳佰貳拾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減縮應 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 第3款定有明文。原告以被告前向原告承租門牌號碼新竹市○ ○路○段00號8樓之3房屋(下稱系爭房屋)租期屆至後,仍積 欠6個月租金,起訴請求被告: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 同)180,000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翌日起至清償日 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嗣於言詞辯論程序中 ,積欠租金扣抵押租金60,000元後還剩120,000元,訴之聲 明減縮為120,000元,有起訴狀、言詞辯論筆錄在卷可稽, 經核與前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 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 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起訴主張:被告於110年3月12日向伊承租系爭房屋,約 定租期自110年4月10日起至112年4月9日止,每月租金30,00 0元。詎被告僅交付110年4月10日至111年10月9日租金,其 餘各期租金均未依約繳納,至租期屆滿時,尚積欠6期租金1 80,000元,扣除押租金60,000元後,被告尚積欠原告120,00 0元。為此,爰依租賃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120,000元,及自起訴狀繕本最後 送達被告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 利息。(二)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作何聲明或 陳述。
三、得心證之理由:
(一)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與所述相符之房屋租賃契



約為證(見本院卷第15頁至第17頁)。而被告已於相當時 期受合法通知,既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答辯 書狀為爭執,自堪信原告之主張為真實可採。
(二)按承租人應依約定日期,支付租金;民法第439條前段定 有明文。又押租金之主要目的在於擔保承租人履行租賃債 務,故租賃關係消滅後,承租人如有欠租或其他債務不履 行時,其所交付之押租金,發生當然抵充之效力。而於抵 充後,猶有餘額,始生返還押租金之問題(最高法院87年 度台上字第1631號判決要旨參照)。本件被告未依約給付 租金,至112年4月9日止,共積欠租金180,000元,扣除押 租金60,000元後,被告尚積欠原告120,000元,是原告請 求被告給付積欠租金120,000元,即屬有據。(三)末按給付有確定期限者,債務人自期限屆滿時起,負遲延 責任;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 ,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 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 或為其他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遲延之債 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 之遲延利息;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 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5,民法第229條、第233條 第1項前段及第203 條分別定有明文。查,依兩造所簽訂 房屋租賃契約第4條約定,被告每月租金應於每月15日前 付次月租金,本件被告既未依上開約定之期限繳納租金予 原告,業如前述,則原告依前揭規定請求被告就上開積欠 之租金120,000元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12年5月20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利息,即無不合 。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租賃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應給付原告12 0,000元,及自起訴狀送達翌日即112年5月20日起至清償日 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
五、本件係依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1項訴訟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 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職權宣 告假執行。原告聲請願供擔保准予假執行,僅為促使本院依 執權宣告,併此敘明。
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第385條第1項前段、第78條、第389條第1項第3款,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4 日
新竹簡易庭 法 官 邱玉汝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4 日
書記官 楊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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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