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交附民字第293號原 告 龔靜柔訴訟代理人 高宏文律師 黃曉妍律師被 告 劉沅儒 圓匯國際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鴻毅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12年度交易字第373號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31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魏瑞紅 法 官 楊麗文 法 官 李宇璿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31 日 書記官 呂苗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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