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1392號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訴訟代理人 梁懷德 送達代收人 劉宗禮 被 告 王昆浩 潘秀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出資額轉讓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7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黃信滿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7 日 書記官 黃曉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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