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給付工資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勞訴字,111年度,33號
PCDV,111,勞訴,33,20230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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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勞訴字第33號
原 告 鄭勝峰
訴訟代理人 姚書容律師
被 告 車力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江王祥
訴訟代理人 林明正律師
複 代理 人 朱峻賢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給付工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1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賴彥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14  日 書記官 余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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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車力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