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共有物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0年度,1402號
PCDV,110,訴,1402,20230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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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402號
原 告 陳慧如
訴訟代理人 郭俊銘律師
被 告 陳玉霖


訴訟代理人 孟欣達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本件尚
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2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惠閔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2 日
書記官 林沂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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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