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12年度,1234號
CHDV,112,司票,1234,20230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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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票字第1234號
聲 請 人 永豐鑫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琮陽
上列聲請人永豐鑫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VANYO ADISON(
中譯:阿迪)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永豐鑫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
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具狀補正聲請狀狀尾聲請人永豐鑫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及」
其法定代理人陳琮陽之簽名或蓋章。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1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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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永豐鑫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開發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