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2年度,706號
KSDV,112,訴,706,20230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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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706號
原 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佩真
訴訟代理人 余杰叡
被 告 卉安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鄭依淑


被 告 黃耀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八月十七日上午九時二十五分,在本院第八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1  日 民事第三庭法 官 黃姿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21  日 書記官 陳亭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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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卉安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