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法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行政),簡字,111年度,75號
TNDA,111,簡,75,20230704,1

1/1頁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11年度簡字第75號
原 告 何陸垣

被 告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代 表 人 蘇世斌
訴訟代理人 蔡忠達
黃淑菁
劉倍瑜
上列當事人間因傳染病防治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2年6月28
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4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侯明正
以上裁定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4 日
書記官 卓博鈞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