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交附民字,112年度,93號
TNDM,112,交附民,93,202307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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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交附民字第93號
附民原告 沈嘉偉



附民被告 唐健


弘舜貨運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

法定代理人 蔡篤昌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12年度交易字第530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
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
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4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彭喜
法 官 洪士傑
法 官 蔡盈貞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歐慧琪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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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弘舜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