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12年度,893號
TPDV,112,除,893,20230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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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893號
聲 請 人 黃鎮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161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5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蘇嘉豐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8  日 書記官 陳靜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數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ND-0000000~90-ND-0000000 10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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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數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